
捷訊精密橡膠(蘇州)有限公司為提高企業道德水平,于2021年加入責任商業聯盟(簡稱RBA),它由全球供應鏈中履行社會責任的公司組成,該聯盟是全球最大的致力于全球供應鏈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業聯盟,并根據多種國際規范建立并運行“RBA行為準則”。
作為RBA的附屬成員,不僅遵守相關法律,而且還將遵守RBA五個領域的行為準則,包括勞工、安全與健康、環境、商業道德和管理體系,全面將行為準則納入其管理策略,商業道德和管理系統。
捷訊精密橡膠(蘇州)有限公司支持RBA的愿景和使命,加入RBA旨在促進捷訊精密橡膠(蘇州)有限公司及其一級供應商的員工權益、健康和安全,并改善環境。我們的目的在于履行自身社會責任,并通過公開承諾《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這一全球標準,同時將其作為捷訊精密橡膠(蘇州)有限公司的明確標準,進一步提高企業信譽。
我們一直以來秉持著,“以人為本,誠信經營,以客戶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長期堅持互利共贏的經營理念,持續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項管理體系,確保符合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及道德規范、遵守國際條例,國家與地區相關法律法規,讓捷訊企業成為一個員工幸福,客戶滿意,政府放心,社會信賴的優質卓越級企業,為了達成目標,我們基于企業理念、信念,我們的誓言,推行以下方針:
質量方針:
持續改進質量,滿足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
環境方針:
遵守法律,控制污染,持續改進,節約能源,對社會負責
企業社會責任方針:
維護勞工權益
保護員工健康
減少環境負荷
遵守商業道德符合法規要求

RBA7.0行為準則由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責任、道德規范和管理體系五部分組成。
一、勞工標準
(1)自由擇業
不得雇傭被強迫、受束縛(包括債務束縛)或受契約約束的勞工、非自愿或剝削性質的獄中勞工、 奴隸或販賣人口。這包括不得以威脅、暴力、脅迫、誘拐或勞工及服務欺詐等手段運輸、窩藏、 招聘、轉移或接收人員。對于員工在工廠內的行動自由及進出公司提供的場所,不應設立不合理 的限制。作為雇傭流程的一部分,在員工離開原籍國之前,必須以員工的母語向員工提供書面雇 傭協議,其中包括對雇傭條款和條件的說明。而且在員工到達接收國后,除了為符合當地法律和 提供同等或更好的條件而作出的變更外,不得改換或變更雇傭協議。所有工作均須出于自愿,員 工可自由地隨時離職或終止其雇傭關系。雇主和代理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毀壞、隱藏、沒收或 拒絕員工獲得他們的身份證或移民文檔,如政府簽發的身份證、護照或工作許可,除非法律要求 保留此類證明。員工無需為其受雇而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費或其他相關費用。如果發現員工支 付過任何上述費用,應將該費用返還給員工。
(2)未成年工
在生產的任何階段均不得使用童工。術語“兒童”是指任何未滿 15 歲、或低于完成義務教育年齡, 或低于該國家/地區的最小就業年齡(以這三者中最大者為準)的任何人。支持遵守所有法律和法 規的、合法利用工作場所的學習計劃。不滿 18 歲的員工(未成年員工)不得從事可能危及其健 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參與者應通過合理維護學生工記錄、對提供學生工的教育合 作伙伴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并根據法律法規保護學生工權利,以確保對其進行適當的管理。參 與者應向所有學生工提供適當的支持和培訓。如當地法律未作規定,學生工、實習工和學徒工的 工資應至少達到履行同等或類似崗位的初級員工的工資水平。
(3)工作時間
商業實踐研究表明,員工過勞與生產力下降、離職率升高、傷病人數增加等情況明顯相關。工作 時間不得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長時間。而且,除非緊急或異常情況,每周的工作時間包括加班 不應超過 60 小時。員工每七天應至少休息一天。
(4)工資和福利
向員工支付的薪酬應符合所有適用的工資法律,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在內的 各項法律。根據當地法律,應按高于正常小時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加班報酬。禁止將扣減工資 作為一種紀律處罰措施。每個記薪周期,應及時向員工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資單,該工資單應包含 足夠信息以能夠核算付出的勞動所得的報酬是否準確。使用臨時工、派遣工和外包工必須符合當 地法律限制。
(5)人道待遇
不得對員工實施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或言語侮辱等嚴苛的非人道行為;亦不 得威脅要實施任何此類行為。應清楚制定支持這些要求的紀律政策和規程,并傳達給員工。
(6)不歧視
參與者應承諾全體員工不受騷擾及非法歧視。公司不得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性 別認同和性別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別、社團成員身份、服軍役狀 況、受保護的遺傳信息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和雇傭過程中(如工資、晉升、獎勵和培訓機會等) 歧視員工。應向員工提供合理的宗教活動場所。此外,不應強迫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可能帶有歧視 性目的的醫學檢查或體檢。
(7)自由結社
根據當地法律,參與者應尊重所有員工自愿組建和加入工會、進行集體談判與和平集會以及拒絕 參加此等活動的權利。員工和/或其代表應能與管理層就工作條件和管理實踐公開交流溝通并表達 看法和疑慮,而無需擔心會受到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
二、健康與安全標準
(1)職業安全
應通過正確的設計、工程和管理控制、預防性維護和安全工作流程(包括封鎖/標出)以及持續的 安全培訓,識別、評估和控制員工可能遇到的潛在安全危險(如化學、電器和其他能源、火災、 車輛及墜落危險)。如果通過上述方式無法有效地控制危險,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保養良好的 個人防護用品以及關于上述危險可能導致的風險的教育資料。此外,還必須采取適當的措施,避 免讓孕婦/哺乳期婦女接觸高危工作環境,消除或降低工作場所帶給孕婦/哺乳期婦女健康與安全 方面的風險(包括與其工作任務相關的風險),同時為哺乳期婦女提供適當的設施。
(2)應急準備
應識別并評估潛在的緊急情形和緊急事件,并通過實施應急預案及應對程序將其影響降到最低, 包括緊急報告、員工通知和撤離程序、員工訓練與演習、適當的火災探測及撲滅設備、明顯和暢 通的逃生通道、充足的出口設施和復原計劃。此類預案和規程應盡可能地減少對生命、環境和財 產的損害。
(3)工傷和職業病
應制定程序和體系以預防、管理、跟蹤和報告工傷和疾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員工報告;對工 傷和疾病案例進行分類和記錄;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調查案例并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其事故源 頭;幫助員工重返工作。
(4)工業衛生
根據分級控制原則,應當識別、評估并控制化學、生物及物理等因素給員工帶來的危險。通過適 當的設計、工程和管理控制,消除或控制潛在危險。當無法通過這些措施充分控制危險時,員工 應該配備并可以使用恰當的、保養良好的個人防護用品。防護計劃應包含與這些危險有關的風險 教育材料。
(5)重體力工作
應當識別、評估和控制員工從事強體力型工作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包括人工搬運/裝卸材料和重復 搬舉重物、長時間站立以及高度重復或強力的裝配工作。
(6)機器安全防護
應當對生產機械和其他機械進行安全危險評估。應當對可能對員工造成傷害的機械裝配物理防護 裝置、聯鎖裝置和屏障,并正確地進行維護。
(7)食譜、公共衛生和住宿
應向員工提供干凈的洗手間設施、飲用水和衛生的食品配制、存儲和用餐設施。參與者或勞工代 理機構提供的員工宿舍應保持潔凈安全,并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光熱和通風、 用于存放個人和貴重物品的獨立安全柜,以及出入方便的合理私人空間。
(8)健康與安全溝通
參與者應為員工提供工作場所的健康與安全信息,并為員工提供以員工母語或員工可以理解的語 言進行的培訓,使其正確認知其所接觸的工作場所危險標識語,包括但不限于機械、電器、化學、 火災和物理性危害。應在工廠清楚地張貼健康與安全的相關信息,或在員工能看到的顯眼位置發 布此信息。應在工作開始之前為員工提供崗前培訓并在工作后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應鼓勵員工 提出安全問題。
三、環境
(1)環境許可證和報告
應取得、維護并更新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準文書和登記證,并且遵循其操 作和報告要求。
(2)防止污染和節約資源
應當采取措施從源頭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釋放以及廢棄物的產生,例如增加污染控制設 備,改進生產、維護和設施流程,或采取其他措施。應當采取措施有節制地使用自然資源,包括 水、化石燃料、礦產和原始森林木材,例如改進生產、維護和設備工藝,使用替代性材料,重復 利用、保護資源、回收利用的策略或其他方法。
(3)有害物質
應當識別、標記和管理會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及其他材料,確保其得到安全處理、移 動、儲存、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和處置。
(4)固體廢物
參與者應采用系統方法識別、管理、減少、負責任地處置或回收固體廢棄物(無害廢棄物)。
(5)空氣排放
對于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噴霧、腐蝕性物質、懸浮粒子、破壞臭氧層的 化學物質及燃燒副產品,在排放之前應按要求進行分類、常規監測、控制和處理。參與者應對其 空氣排放物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控。
(6)物資限制
參與者應當遵守有關在產品中以及制造過程中禁用或限用某些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處置標志) 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
(7)廢水和暴雨水管理
參與者應實施水管理計劃,以記錄、分類和監測水資源及其使用和排放情況;尋求保護水資源以 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廢水在排放或處置前,需按要求對其進行分類、監測、控制和處理。參與 者應對其廢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控,以確保最佳性能和合規性。
(8)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
應在工廠和/或公司級跟蹤和記錄能源消耗以及所有相關的 1 類和 2 類溫室氣體的排放情況。參 與者應探索開發有成本效益的方法以提高能源效率,并最大程度地減少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
四、道德
為履行社會責任并確立市場成功地位,參與者及其代理機構應遵循最高標準的道德要求,包括:
(1)商業誠信
在所有商業交往中都應秉承最高的誠信標準。參與者應采取零容忍政策,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 賄賂、腐敗、敲詐勒索和貪污。
(2)無不正當優勢
不得承諾、提供、授予、給予或接受賄賂以及為取得非法或不正當優勢而提供的其他形式的利益。 為獲得或保留業務、指示將業務交給任何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得不正當優勢而承諾、提供、授 予、給予或接受任何有價之物均在受禁之列。應實施監控與執行規程,確保符合反腐敗法律。
(3)信息披露
所有業務往來均應透明,并且準確地記錄在參與者的商業賬簿和記錄中。應根據相關法規和現行 行業實踐披露有關參與方的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實踐、業務活動、結構、財務狀況和績效等 信息。不允許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中的各種實際運營情況。
(4)知識產權
應尊重知識產權;技術或經驗知識的轉讓應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式進行;并且應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信息安全。
(5)公平的業務、廣告發布和競爭
應秉持公平業務、廣告發布和競爭的標準。
(6)身份保護及不得報復
除非法律禁止,否則應制定并實施各項規程,確保向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 2提供保護,確保其舉 報的保密性及匿名性。參與者應為其員工制定溝通程序,使員工能夠提出任何問題,而不擔心遭到打擊報復。
(7)負責任地采購礦物
參與者應制定政策,合理確保他們制造的產品中的鉭、錫、鎢和黃金不會直接或間接地為剛果民 主共和國或周邊國家/地區內踐踏人權的武裝組織提供資金或使他們得益。參與者應對這些礦物的 來源和產銷監管鏈進行盡職調查,并且應客戶請求向客戶提供他們的盡職調查措施。
(8)隱私
參與者應承諾保護與其有業務往來的所有人士(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信息, 以滿足上述相關人士的保護其合理隱私的期望。收集、存儲、處理、傳輸和分享個人信息時,參 與者應遵守與隱私和信息安全有關的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五、管理體系
參與者應采用或建立范圍與本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在設計該管理體系時,應確保:(a) 符合 與參與者的經營和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b) 符合本準則;以及 (c) 識別并降低與本 準則相關的經營風險。該體系還應促進持續改進。
(1)公司承諾
企業社會和環境責任政策聲明確認參與者對合規和持續改進所作的承諾,且經執行管理層批準, 以當地語言在工廠發布。
(2)管理問責和責任
參與者應明確指定負責確保實施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高級執行管理人員和公司代表。高級管理 層應定期審查管理體系的狀態。
(3)法律要求和客戶要求
用以識別、監控和了解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的要求(包括本準則的要求)的程序。
(4)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用以識別與參與者經營相關的法律合規性、環境、健康與安全 3及勞工實踐和道德風險的程序。 確定各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實施適當的程序和實質控制措施,以控制已識別的風險并確保合規。
(5)改進目標
應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并定期評估參與者擬定的這些目標、計劃的執行進展情況,從而提高參與者的社會和環境績效。
(6)培訓
培訓管理層和員工,以實施參與者的政策、規程和改進目標,并滿足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7)溝通
用以向員工、供應商和客戶清晰準確地傳達有關參與者政策、實踐、期望和績效信息的程序。
(8)員工的反饋和參與
應制定持續程序(包括有效的投訴機制),用于評估員工對此準則所涵蓋的實務和條款的了解程 度、反饋,以及執行本準則條款時的違規情況,同時也用于促進持續改進。
(9)審核和評估
定期的自我評估,確保符合與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本準則的內容的要求及 客戶合同要求。
(10)糾正行動計劃
用以及時糾正內部或外部評估、檢查、調查及審查中發現的缺陷的程序。
(11)檔和記錄
創建并維護文件和記錄,確保遵循法規并符合公司的要求及符合保護隱私的相關保密條款。
(12)供應商的責任
用以向供應商傳達本準則要求并監督其遵守本準則情況的程序。